记者观察网山西4月12日电(记者 周世俊)近期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频发,伴随农事焚烧秸秆、林区旅游踏青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森林草原火险隐患加大,阳高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不断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近日,查处三起焚烧秸秆违法行为。
4月8日,大白登派出所民警在治安巡逻过程中发现大白登镇曹庄村西有人在耕地内焚烧玉米秸秆。经调查,系曹庄村村民高某(男,62岁,阳高县大白登镇人)、高某来(男,42岁,阳高县大白登镇人)所为。经询问,高某和高某来二人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决定。
4月9日,友宰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东团堡村村南耕地内着火。友宰派出所民警立即出动,到达现场后,与村民一同将大火扑灭。经查,吴某军(男,65岁,阳高县友宰镇人)在友宰镇东团堡村村南地里焚烧秸秆,由于风大,引发火灾。友宰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至县局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经询问,吴某军对其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县局依法对吴某军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野外违规用火存在极大风险隐患,既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又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以案为戒,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